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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清远成为广东省首个购房有补贴的城市
    • 资讯类型:楼市要闻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5-10-03  /  浏览:990 次  /  

     广东首个补贴楼市政策出台,最高补贴总价20%!

      哟呵,政府出手补贴买房了,广东首次!

      日前,清远市印发《清远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给予购房者补贴,低收入困难家庭最高可补贴房子总价20%,入职5年的公务员最高可补贴4万!

      举措1:

      入职5年内公务员购房可享补贴

      补贴主要涉及两类人群:

      一方面,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的,对房屋面积60㎡以内、单价4000元/㎡以下的部分,政府给予该部分购房总价20%的一次性补贴(补贴上限为48000元),并减免房产交易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;

      另一方面,对于新入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首套自用普通住房,住房保障对象购买小户型商品房或二手房的,采取合适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补贴。其中:

      “凡2010年以来新入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1月1日之后购买首套自用普通住房的,按照本科2万元、硕士3万元、博士4万元的标准,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)。”

      名词解释: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[微博]提出的“普通住房”认定标准为: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(含1.0)以上;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(含140平方米)以下;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2倍以下。

      举措2:

      扩大广清公积金互贷范围

      公积金是信贷支持政策的另一重点,除了将进一步探索公积金贴息贷款方法,还将扩大广清公积金互贷范围。

      今年7月,广清两市正式实行住房公积金互贷,但对贷款设置较高门槛。例如,广州人想在清远买房,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      ●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;

      ●有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;

      ●在清远市购买自住住房;

      ●在清远市没有住房。

      以后,也许就没这么难了。《措施》提出,“公积金主管部门与广州公积金中心保持沟通联系,根据申请人需求和资金量情况,逐步扩大覆盖范围、放宽贷款条件,使两地更多跨地区购房置业的市民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实惠。”

      举措3:

      办商贷无需再提供套数和社保证明

      多项购房“门槛”也都放宽了。其中,居民(含外地居民)购买商品房,在办理商业贷款时,不再要求提供购房所在地区住房套数查询证明,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;被认定为购买首套房的,价格调节基金减半征收。

      此外,《措施》提出,“支持团购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。发挥房屋中介机构作用,引导住房需求比较集中的单位团体购买商品住房、职工公寓、集体宿舍。”

      举措4:

      土地出让不限用于住宅产业

      在土地出让方面,将会控制土地出让节奏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应。

     还对土地用途作出限制和细分,不限用于住宅产业,可引导商业地产、休闲地产、游憩地产、娱乐地产、电商地产、养老地产等的发展。

      并允许对在建房地产项目套型结构进行调整,并制定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,前提是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强制性规划内容。

      业内人士怎么看

      万豪水晶湾策划总监,龙汇领峰执行董事候辉认为,“救市力度多年未遇,像这种落地到细分人群的购房直补是第一次。”

      候辉称,政策释放出积极的信号。08年以后,清远楼市迎来飞速发展期,其中公职人员是重要的推动群体。近两年,随着公职人员购房需求趋于饱和,同时反腐大背景进一步打击了该群体的购房积极性,楼市增速放缓。

      此外他还透露,此次补贴力度更大,“按50万总价2成首付计算,财政补贴可占到首付款的20%,优惠显而易见。”(来源:清远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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