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山县退役士兵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抓阄配租实施方案
(壹号公馆放弃房源)
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》和《关于退役士兵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的通告》(梁住房保障〔2017〕1号)文件要求,2023年 1月17日对172户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公开摇号实物配租,配租壹号公馆158户、梁元小区14户。2023年2月16日租金缴纳、合同签订截止后,有6户壹号公馆家庭放弃实物配租保障。多户分配到梁元小区的退役士兵家庭,反映想调整至壹号公馆小区。经研究决定:原配租梁元小区的14户家庭可自愿参加壹号公馆剩余6套房源的公开抓阄配租活动。为公开抓阄配租活动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活动宗旨
在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的精心组织下,此项活动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、待配租家庭共同参与。此项活动将政府行为放在群众的监督之下,充分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民主执政原则,确保了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二、遵循原则
本次抓阄活动遵照“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抓阄结果公开”的“三公开”原则进行。
本次抓阄结果,于抓阄当日在现场、梁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。
三、承办单位
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
四、抓阄活动时间、地点及流程
1、定于 2023年4月19日上午9:30到梁山县住房事务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(人民北路建行东200米路北)举行抓阄活动。
2、截止至2023年4月19日上午9:30本人携带身份证,不能到场者视为放弃,不接受委托。
3、本次活动采取抓阄的方式进行。按照2023年1月17日摇号分配结果的顺序进行抓阄配租,阄共12个,其中6个有房号的,6个无房号的。如抓到公共租赁住房房号的家庭,直接办理入住手续;如未抓到房号的家庭按原配租房源办理入住手续。
五、特别告知
根据《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》规定,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配租的房源、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、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,视为自愿放弃保障资格。合同签订、租金缴纳日期为2023年4月19日下午1:30-5:30。
本次抓阄结果的文字材料、抓阄数据及影像资料现场备份并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收存。
附件:退役士兵公开抓阄结果公示名单.docx
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
2023年4月19日
信息来源: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
内容来源:
http://www.liangshan.gov.cn/art/2023/4/19/art_32050_274517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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