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征收冻结通告
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,改善城市生态环境,服务百姓生活。经县政府研究,拟决定实施人民南路东首以北片区棚户区改造,需要对该项目占地范围内涉及到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征收,并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安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东至:水泊东路 西至:水泊大街
南至:人民南路 北至:人民中路
二、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,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。
(一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房屋;
(二)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;
(三)其他不当増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
梁山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
2019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