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下公告了!梁山供暖温度未达到18℃,可申请退费! 附联系方式
  • 资讯类型:热点关注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9-11-21  /  浏览:4061 次  /  

近日,从济宁市燃热办了解到,济宁居民家中供暖季室温标准需达到18℃以上,如果不达标可依据标准 测温退费......

微信图片_20191121105841.jpg

根据《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》规定,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,居民用户卧室、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 18℃。“根据标准,如果居民家中温度低于达标温度4℃以上,热企需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 100%。”济宁市燃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

《济宁市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》中明确,关闭门窗一小时以上,经测量居民用户安装采暖 设施房间的温度低于达标温度的,供热企业应采取措施并在测温结束24小时内将室温提高到达标温度;逾 期达不到达标温度的,供热企业应按照规定,向居民用户退还自居民用户申请测温之日起至温度达标期间的热费。

退费标准为低于达标温度2℃以内(含2℃)的,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20%;低于达标温度2℃到 4℃(含4℃)的,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%;低于达标温度4℃以上的,按日退还居民用户日标准 热费的100%。

《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》还规定,测量居民用户安装采暖设施卧室、起居室的温度,应将测温时间、地点、 居民用户名称、测温人员、供热设施状况、测温器具编号及稳定度数等信息如实填写在统一制式的《居 民室内温度检测记录单》中,由居民用户、供热企业测温人员确认签字,并各执一份。

居民用户对供热企业的检测结果有异议,可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测温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室温检 测时,供热企业应按约定时间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见证。依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测结果,如室温合格,检测 费用由居民用户承担;反之,由供热企业承担。

特别注意的是,居民如有测温需求,可拨打热线:3291153,测温费用须由申请者先行支付。

微信图片_20191121105844.jpg

网友提问:汶上县东和新城供暖压力不足,高层暖气不热。


济宁各区县供热客服电话

微信图片_20191119102853.jpg微信图片_20191119102859.jpg

济宁市供热服务监督电话

微信图片_20191121105857.jpg


qrcode_for_gh_5bdc26f280b8_258.jpg

帮助说明 | 法律声明 | 关于我们 | 收费标准 | 联系我们 | 留言咨询
梁山房产网 www.0537f.cn 网站版权归所有
梁山房地产信息中心 新房、二手房、租房、装修专业网站 网站法律顾问:刘英律师
网站客服QQ:1055844382 QQ群:716589080 公安备案号:37088202000098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537-6229376 举报邮箱:ytzwgk@ji.shandong.cn
浙ICP备18050007号
回顶部